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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女神不用港譯法 「泰美斯」變「特彌斯」

【明報專訊】教育局製作的教材套「憲法與《基本法》」簡報,在用詞上亦引起爭議,並被發現有多處手民之誤。單元五「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第44頁「從郵票看法治」,提及「公義之像乃希臘女神特彌斯的雕像」,「特彌斯」與香港官方所用的「泰美斯女神」名稱不同,引來官方教材跟內地翻譯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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