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辦團代表須佔會議多數 東華法團校董會修章惹校董「不平等」質疑

【明報專訊】東華三院各屬校的法團校董會(IMC)去年6月至7月向教育局申請修改章程,包括修改會議「法定人數」,自訂辦學團體校董代表須佔會議出席者的多數(majority)。有關修訂已獲教育局批准。有非東華三院屬校校長認為做法「核突」,猶如令辦學團體校董高人一等,也有律師質疑做法違反《校本條例》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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