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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從沒批准勿報警通告

【明報專訊】聆訊多日來只在公眾席旁聽而沒出庭作供的校長黃靜雯(圖)昨在庭外承認,校方在事件中的做法需要檢討,通告不應列明若非遇上極之緊急情况,否則不要報警,但強調自己從沒批准該通告生效,形容事件為「好特別嘅一個情况」。被問到就死者羅芍淇於現場被發現時的傷勢,副校長與救護員的供辭有明顯差異,當中是否有人說謊,黃形容差異為「階段性分歧」,稱副校長可能只集中留意呼吸而沒注意其他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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