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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

羅健熙:垃圾徵費出師未捷 設適應期檢視細節

【明報文章】今年1月政府決定延遲垃圾徵費實施日期,由原定4月1日押後至8月1日,並展開「先行先試」計劃。當時完全無任何迹象顯示,押後或試行之後,會把整個垃圾徵費無限延期或擱置。及至近兩周,由政府官員回應試行計劃的口風,到建制派不同人士的言論(特別是盧文端上周的文章),聽上去就是準備無限期押後甚至擱置的態勢。

垃圾徵費橫跨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林鄭月娥、李家超5任行政長官及其政府,長達20年的討論,法例通過近3年,最終竟好像「出師未捷身先死」,未落實就似已準備結束,可說是政策推展的負面教材,嚴重點說甚至足以影響管治威信。

最近討論中,有些建制派人士把垃圾徵費歸咎於「反對派」,說是當年反對派硬推,逼令政府和建制派就範。多間媒體均考證了事實、曾經的主事官員已出來解說,清楚看到這是多屆政府都在推動的環保政策,鼓勵減廢回收之餘亦緩和堆填區爆滿壓力。在垃圾徵費一事上把責任塞向「反對派」,突然把「反對派」說得如此強大,有力推動行政主導的政府和長期在立法會擁有多數議席、手握功能組別否決權的建制派做一些他們不想做的事,也實在令人失笑。

近3年預備期 為何無法做足準備

法案通過至今近3年,其間立法會、區議會都由建制派全面主導,政府要推行任何政策也幾近沒有阻礙,為何在這接近3年的預備期還是無法做足準備?社區層面有民政處、區議會、「三會」、關愛隊,為何政策落地時這些人都好像完全不見蹤影?

我可以想像,若在五六年前,民主派、建制派有意參選區議會的人,還有熱心推動環保的社區青年,都一定會爭着在先行先試的大廈門外解答居民疑難。現在強調要配合宣傳政府政策了,筆者反而沒看到區議員和關愛隊,奇哉怪也。

垃圾徵費背後的理念,是令市民和社會有誘因做好減廢回收,達到長遠對環境的正面影響。直到今天,我仍相信這理念可得到多數市民支持。民主黨在過去討論中,也多次表達對此大方向的認同,同時亦(與很多持份者一樣)提出很多實際執行時會面對的困難和所需配套。觀乎近日情况,前輩們不幸言中。

只說懲罰 十分「趕客」

政府在宣傳整個計劃時,着重點都放在「要買膠袋」、「膠袋穿咗都係不合規格」等傾向懲罰性的論述,自然也容易令人反感。我留意到有部分市民的意見,是他們也不介意要付費購買指定袋來扔垃圾,但官員一再強調膠袋穿洞、有垃圾在膠袋伸出來等等都是「犯法」,就會覺得極為困擾——「我都畀咗錢買膠袋扔垃圾,盡了責任配合政府環保政策,點解仲要搞到我咁煩?」而地拖棍、魚骨等官員回應引起的爭議,亦令市民產生官員不接地氣的感覺,徒添抗拒感。

其實要令市民感受到推行此政策的目標不是純粹為了收錢,而是推動環保回收,政府最應該做的是想想如何將指定膠袋所收到的款項,全數回贈予參與回收的市民。例如在屋邨、屋苑達到減少廢物量指標時給予獎勵;又或讓參與「綠在區區」回收的市民,可用積分換取指定袋等。我相信買膠袋的「支出」會是市民減廢回收的誘因;同樣地,可以節省的金錢或得到獎勵,也同樣是誘因。只說懲罰,就顯得惡形惡相、十分「趕客」,亦不能達到政策目標。

我不是一個環保鬥士,但若比較方便地就可以為地球出一點力,我亦絕對願意配合。一些朋友都對我說,在這議題上無謂加把嘴,反正吃力不討好,坐着看看政府是不是要打倒過去這麼多年的自己就算了。惟我看到市民過去10多年的環保意識拾級提升,實在不想一些我們也認同的大方向最終無疾而終,故此也繼續提出一些我們認為可以減少對市民的滋擾和影響,而又可以使政策落地的具體建議。

於適應期內不提檢控

讓社會處理相關問題

例如落實計劃的同時,也可以設最少一年適應期,即是在此期間不提檢控,讓市民熟習垃圾徵費、建立減廢回收習慣的同時,也讓社會有足夠時間將所有相關問題一一揭出來處理。

適應期之初可向住戶派發指定袋,用完了才變成購買形式(或如上文建議,可讓市民透過回收儲分免費換指定袋);需增加的回收配套設施要在適應期內到位;不同單位(如管理公司、清潔承辦商、房屋署、食環署、環保署、回收商等)的權責以至物流安排,可在適應期內透過實踐去釐清;大廈管理、清潔、飲食、院舍等行業面對的實質困難,在適應期內找到出路,尋求社會共識解決;需修訂法例的地方亦在適應期內完成。

政府是否繼續推動政策,自有他們的判斷;市民也可從他們的言行舉止,看出他們有多大意志。在某些其他範疇,市民可清晰看到官員意志堅定、迎難而上,建制派也會開動機器全力動員配合宣傳,惟在環保政策上看來就失色不少。

但當然,倘政府連自己(和過往多屆政府)花了廿多年才出爐的政策都不打算繼續推動,反而給人一種印象是在想着怎樣全身而退,市民看在眼裏,是會讚他們從善如流?還是更會認為政府推動政策兒戲粗疏?這個就留待政府自行分析了。

作者是民主黨主席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羅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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