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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方澤

田方澤:大學向公眾負責 抑或向政府負責?

【明報文章】近日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改革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議員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呈交的文件列明,其建議與2019年在中大發生的示威衝突有關;建議將大學校董會的校外和校內成員比例,由現時接近1:1,改為2:1;同時大學校董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大學監督(即特首)直接委任,而大學校長和副校長的聘用,需經校董會不少於四分之三投票通過,變相使共佔26%、由特首委任的委員,擁有否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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