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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宗

趙文宗:法律面前 有人更平等?——從《毒舌大狀》看資本主義下的法庭公義

【明報文章】毫無疑問,《毒舌大狀》就是爽片,看着無辜弱勢憑着險招、良心及運氣,絕地反擊打敗大野狼,就是痛快。電影清晰提醒我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就只是口號、是幻象。即使是法律不變,時代不同,文化已變,政策更新,審判結果自然不一樣。譬如:以前,丈夫享有豁免權,可以合法強姦妻子;之後因社會性別平權意識漸強,法庭開始為此大男人主義的原則加上例外,最後於1992年廢除此豁免,並導致修訂本港的《刑事罪行條例》。前人與後人在同一原則的審判有所不同,是不平等,但又有何問題?即使是同一年代、同一法律、同一類型審判,上庭當天各人狀態不同、表現有差異,對手及陪審團組成又不會百分百複製,結局不盡相同、不可複製,有何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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