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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

梁美芬:《法官行為指引》修訂 確保司法公信力

【明報文章】司法機構周一宣布,修訂2004年起使用的《法官行為指引》,因應過去幾年香港社會情况及現今科技發展,主要環繞法官在審理重大爭議案件時的公開表態,及回應傳媒和社交媒體方面的行為指引。當中列明法官在使用社交媒體時,應審慎「加朋友」、「讚好」或「追蹤」任何人士和團體,及應避免在網上評論案件、法律及政治議題等。法官亦應避免參與任何政治議題聯署,及以法官身分匿名表達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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