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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

劉進圖:查外國代理人請出示證據

【明報文章】警方國安處早前去信支聯會7名常委,指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要求眾常委提供多項資料。支聯會周日表示,警方要求無理,支聯會絕非「外國代理人」,不會提交資料,警方回應稱「必定依法跟進」。到底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不應該由警方或保安局單方面說了算,需要有客觀證據,交由法院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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