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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陣:那些年的「顏色革命」:文革1.0的「美國特務梅花黨」案 /文:沈旭暉

【明報文章】被稱為「港區國安法第一大案」的黎智英案,雖然還未開庭,但特區政府、乃至中央政府高層,似乎都已下定結論。根據目前官方透露的案情大綱,基本上認定美國政府以黎智英為代理人,在香港策動「顏色革命」,所以無論是「國際線」、街頭勇武、初選案、《蘋果日報》「文宣」、十二港人偷渡案等,甚或最終可能連支聯會、民陣、教協、任何人,似乎都「有辦法」聯繫到黎智英身上,從而確立《港區國安法》立法的必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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