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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鳴宇

楊鳴宇:進入「新常態」的澳門政治

【明報文章】今年9月澳門將舉行立法會選舉,在7月9日,立法會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發布了一則令許多澳門市民感到意外的消息。共有6個組別21名參選人被認為「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6條「無被選資格」中的第8項「拒絕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或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註1)而被取消參選資格。21名參選人所屬的組別分別為「民主昌澳門」、「博彩新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學社前進」、「澳門公義」和「澳門全勝」(註2)。這次是澳門首次有參選人被如此「DQ」,其中還包括了兩位現任議員蘇嘉豪和吳國昌。如果4年前他們是合乎參選資格,那為什麼4年後就不合資格呢?在傳媒的追問下,選委會在同日舉行的記者會上提供了有限信息——它是根據保安司提供的信息和終審法院的判決等資料作為依據,作出決定。那麼應該如何理解選委會相關決定釋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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