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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

戴耀廷:什麼是法治:從法律的目的與人的需要出發

【明報文章】香港這些年來,爭論不休的,仍是那個老問題:「什麼是法治?」當權者以法治為名來合理化拘控違法抗爭的人,不論他們是否使用暴力,只要影響了社會秩序,就指摘抗爭者損害了法治。在《國安法》下,更多了一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依據。爭取民主選舉的人,亦是打着法治的旗號,要求制度改革,聲稱唯有引入民主選舉,法治才能真正體現,確實地實踐公義,就是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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