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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陽

李宇陽:法治香港 何去何從?

【明報文章】普通法以法院為中心,其體系內一條重要的原則便是法院不僅要執行公義,無論是程序正義還是結果公義,更重要的是需要讓公義清楚地彰顯人前。但是,當有愈來愈多的公、私權力行使者開始質疑批評,甚至衝擊違背這一原則時,香港的司法機構是否需要開始反思,法治香港何去何從,在適當的時間做出適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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