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張志剛

筆陣

筆陣:港區國安法的「管用」和「夠用」 /文:張志剛

【明報文章】對於港區國安法的內容,人大常委會早前公布了執行國安法的組織架構,而最重要的部分,包括有關的罪行和處罰,以及審案的法律程序,就要等到全部港區國安法頒布生效時才一併公布,亦即是法例的第3章和第4章。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