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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

林緻茵:不能簡化的公務員宣誓與效忠問題

【明報文章】反修例運動後,一國兩制下各項憲制爭議再次浮面,其中一項,涉及公務員參與社會運動而引起的政治效忠問題。日前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指,公務員同時屬於特區及國家,執行職務時須考慮雙重身分,政府亦正研究公務員宣誓效忠的安排,有定案後就會盡快實行,亦相信這不是複雜的事情。就公務員宣誓問題,政府現時可循3種方法處理:(1)按需要修改《基本法》104條;(2)透過本地立法的方式,在現行的《宣誓及聲明條例》中加入相關的規定;(3)透過行政命令規定公務員宣誓效忠。以上3個方法,各自涉及哪些法律和政治上的爭議?規定公務員宣誓效忠,是否就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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