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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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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陣:由通殺到通賠 /文:張志剛

【明報文章】本人上周撰文對戴耀廷的「否決預算案計劃」已經批評得很詳細,戴雖然有回應,但卻沒有什麼新的論點。而戴更認為個人對他建議的批判,只源於《基本法》的原意,而他們的立場卻是「認真對待文本」(take text seriously)。戴強調這種「文本主義」也不是什麼新穎發明,他們師祖級的大律師張健利早就講過。究竟像基本法這類憲制性文件,應否考慮立法原意,還是只看字面上解釋,我根本沒啥興趣去跟戴耀廷爭辯。個人是務實主義者,從實際層面去考慮,完全不必去爭。因為基本法第158條清楚指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個人就投戴耀廷所好,take text seriously,一字一字去解,基本法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之手,任憑戴耀廷如何seriously,也不及人大常委的seriously,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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