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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准未遵令樓賓館林立 議員倡發牌考慮消防容量 業界稱討論錯焦點 過多限制如逼做劏房

【明報專訊】佐敦道華豐大廈前日發生三級火警,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事後表示對《旅館業條例》日後需否檢討持開放態度。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同一大廈35間持牌賓館獲准營運,認為日後發牌時要考慮大廈容量可否承受,而大廈法團未遵辦屋宇署2008年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質疑當局為何仍准多間賓館在該大廈經營。賓館業界稱,社會集中討論有履行消防責任的持牌賓館是焦點錯誤,如過多限制就等同逼業界「全部人做劏房」。

麥美娟事發後回應傳媒提問,對《旅館業條例》需否檢討、發牌時需否施加更多條款表示開放,亦可由社會討論再處理。本報昨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考慮向華豐大廈35間賓館發牌時,有否考慮大廈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16年之久、有否考慮大廈消防容量等,昨未獲回應。

據《旅館業條例》,如處所收費租出少於連續28天住宿須申領牌照,處所須符合一系列消防安全規定,包括屋宇署發出的《2011年樓宇消防安全守則》,提供消防進出途徑、火警逃生途徑及耐火結構等。當局發牌亦會考慮樓宇安全,如大廈有汽車修理、硫化工業店舖等,不會批出賓館牌照。

江玉歡:樓齡60年不應批牌

現時本港有不少持牌賓館在舊式樓宇經營(見圖),其中重慶大廈共239間賓館提供1786房間,美麗都大廈有135間賓館提供784房間,華豐大廈35間賓館則有234房間。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稱,當知道華豐大廈賓館房數時「打咗個突」,如同時住滿可有數百旅客,遇火警會構成一定風險,認為當局批出牌照時應審視同廈已有賓館數量,而有一定樓齡的舊樓,舉例60年以上亦不應用作經營賓館,長遠而言政府應撥出土地,鼓勵酒店興建更多平價酒店,令遊客有更多選擇,做更多優質平價旅館。她又認為,當局日後審批賓館牌照申請時,如大廈公共地方消防指示未獲履行,不應發牌或續牌。

九龍西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亦認為,舊式商住大廈同廈有太多賓館未必合適,認為日後是否批牌時當局應考慮訂立標準,舉例當大廈賓館超出一定數目時,賓館須就公用地方的消防安全承擔一定責任方可經營。

旅遊業賓館聯合總會創會會長李嘉龍表示,旅館業為滿足持牌要求,一直有履行一系列責任,包括確保賓館防火門等符合標準,民政總署牌照事務處亦有備存持牌賓館各項資料,包括每個牌照有多少房間及牀位、水管走線、鮮風系統及電力系統等,配有平面圖及照片,認為今次社會將焦點放於已有監管的持牌賓館而非關注劏房的消防問題,是「焦點錯誤」。

業界:公家問題禁續牌不合理

李又稱,公家地方的消防管理與法團管理質素關係密切,如因公家地方問題而不容許賓館續牌,大廈內其他行業如食肆等卻可繼續經營,是不合理,治本方法應由執法部門加強巡查整頓消防問題。他又稱,持牌旅館為滿足發牌要求有一定成本,相反經營毋須牌照的劏房裝修成本低、毋須消防設備,如過多限制,就等同逼業界「全部人做劏房」,無助消除消防隱患。

稱政府應增巡查 取締劏房

旅遊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亦認為,政府應將資源放在取締無牌賓館及劏房,持牌賓館申領牌照時已滿足防火要求,當局有足夠把關,認為毋須再收緊條例。他說,唐樓空間較大,受成本所限難在新式大廈營運,如加入更多要求,如設樓齡限制,將不利經營。

相關字詞﹕旅館業條例 佐敦華豐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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