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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力涵國際組織 定義涉至少一地 議員關注定義太闊 保安局:須有效規管「掛羊頭賣狗肉」

【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草案昨起進入條文審議階段,相比上月公眾諮詢文件,「境外勢力」定義新增「國際組織」。多名議員關注「國際組織」定義太闊及含糊,其中新民黨黎棟國指出,若某組織只來自某單一地區或地方,並無國際元素怎樣歸類為國際組織,反問「是否在香港仔成立任何一個團體均屬國際組織」。保安局副秘書廖李可期認為,若收窄定義而無法規管「掛羊頭賣狗肉」的機構,將削弱條例效用,因此用「既闊又窄」方式草擬,達至保護國安目的;惟強調要有具體違法行為才會墮入法網,毋須憂誤墮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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