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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刑期更重 煽動2年變7年 江樂士:貼近現實 陳文敏:嚴刑重典

【明報專訊】在《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早一日得一日」的原則下,政府昨刊憲公布逾200頁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草案》),同日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法案委員會隨即展開審議。《草案》涵蓋20多種全新制訂及經修訂現行法例所得出的國家安全控罪及其罪行元素,以及各罪行的刑罰、域外法律效力等,並有多項新增執法權力或減省法律程序。對比《草案》控罪及現時法例的控罪,不少刑罰顯著增加,其中煽動意圖罪由現時最高判監2年大增至7年,涉勾結境外勢力更可判監10年(見表)。

相關字詞﹕煽動罪 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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