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職家庭津貼屢遭批評申請手續繁複。61歲清潔工李女士去年8月開始申請職津,至9月底前後四度被要求補交材料或簽補充聲明,從確認沒擁有通訊地址的業權,到提交「暫准離婚令」以說明前夫無提供贍養費,至10月因資料不足被終止申請。協助其申請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說從未見過如此嚴苛的審核,「查緊犯咩?」,質疑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部分要求不合理且對李女士有所留難。 相關字詞﹕基層 職津 職津辦 長者 吳衛東 社協 在職家庭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