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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設如FDA認證制 盧煜明:可增發球權搶註新藥

【明報專訊】港府研究長遠設立藥物監管機構自行審批藥品註冊申請。香港科學院院長盧煜明接受本報專訪稱,本港設藥物認證制度後必可增加「發球權」,搶先全球註冊某些新藥,惟本港市場規模極小,難吸引藥廠以本港為首個註冊地點。他以專利為例,指香港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後,僅少數企業會先在港申請專利,認為藥物或專利制度日後須與大灣區互通,才能擴大競爭力,「好像你買車,如果只能在香港駕駛就不是太好,如果可以去埋九龍新界,這又不同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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