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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世瑜終極上訴 律政司引謀殺罪稱可設刑期下限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昨開庭審理首宗針對《港區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上訴案。理大生呂世瑜去年4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區院法官界定案件「情節嚴重」,設5年最低刑期,令呂失去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由3年8個月改判5年,呂刑期上訴駁回後再提終極上訴。上訴方主張刑期分級制非「一刀切」,否則造成不公;律政司一方則以謀殺依例囚終身為例,力陳法例可施加刑期下限。終院將擇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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