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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康站示威案 少女入教導所、4人囚31.5至42月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7日屯門港鐵兆康站有示威,5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兩人承認暴動罪,另外3人受審後裁定罪成,昨日同於區院判刑,其中3人判囚42個月,一人判囚31.5個月,餘下未成年女生判入教導所。法官李慶年表示,本案特別之處在於「暴徒」使用棍狀硬物大肆破壞鐵路設施,維修費達800多萬元。李官寄語被告好好反省,能夠「以夢為馬,不負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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