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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館經理按條款須審批重量圖則 康署:一般文化職系無工程背景 議員:不解無發現虛報

【明報專訊】MIRROR紅館演唱會墜屏事故,屏幕重量虛報為意外原因之一。本報從康文署獲得紅館《租用條款》,列明康文署紅館經理須事先批准懸掛器材重量圖則,署方委派人士須在懸掛工程前檢查整體裝置。本身是工程師的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質疑,「檢查」應包括核對裝置重量,不解署方為何無發現虛報重量。康文署未有回應有否在MIRROR演唱會的工程前做檢查,指事故涉刑事調查不便評論,重申租用人有責任確保帶入紅館的裝置安全穩固,由租用人外聘專業人士檢查的制度正常運作近40年,過去未曾出現重大事故,正檢視並將會更新《租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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