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律政要外判檢控官簽諾守國安法 須就案件保密 有大狀指「畫蛇添足」 江樂士:純提醒

【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天致函所有外判檢控官,要求他們簽署文件承諾遵守《港區國安法》,不會危害國家安全,並就案件嚴格保密及保證不會有利益衝突。有大律師認為他們受專業守則約束,比市民更嚴謹守法,形容做法「奇怪」和「畫蛇添足」,並指今次是首次要求所有外判檢控官簽署承諾文件。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國安法已指明國安案件須由律政司專設部門負責檢控,而非外判律師;辯護律師亦須就國家秘密保密,簽署承諾純粹是為提醒。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