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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疫苗通」下周推 病人組織質疑太遲

【明報專訊】「疫苗通行證」本月30日起要求,年滿18歲市民須接種至少3劑新冠疫苗方可進入食肆等處所。醫衛局昨公布,下周二(22日)起已開始打針的持免針紙者可在未符合疫苗通要求期間獲發「過渡疫苗通行證」(詳見表),繼續進入處所,料約5萬人受惠。有病人組織質疑太遲推出安排;有受影響者形容「終於等到」,可與家人「宅度假」(staycation)慶祝父母結婚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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