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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案 兩青年圖搶槍罪成 官:警遭夾攻「別無他法」 舉槍「完全合理」

【明報專訊】2019年11.11大三罷,有警員在西灣河連開3槍,其中一槍擊中案發時21歲男生周柏均的腹部,他與另一男生同否認阻差辦公和企圖搶劫罪,周另否認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謝沈智慧指出,開槍警員案發時遭前後夾攻,手按佩槍尚未能嚇退他們,除了用槍「別無他法」,而警員舉槍指向周亦是「完全合理」,故裁定3罪罪成,並下令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求情,其間兩人須還押,以索取背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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