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4月報道,特首選舉唯一候選人、現任特首李家超遲交3份支持同意書,涉違選管會指引。李家超6月初入稟高院,要求免除遲交支持同意書的刑罰。法官昨頒下判辭,接納競選團隊在工作繁重之下疏忽違規,頒令豁免李家超的刑罰。法官提及,李家超本人對違規行為並不知情,而李與競選辦人員回應事件的態度坦率(candid),不涉及惡意違規。翻查資料,李家超為首名向法庭申請免除刑罰的特首。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支持同意書 李家超 行政長官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