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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舞蹈員多自僱乏保障 爭取受僱被視「問題人物」

【明報專訊】按目前法例,僱員如因工受傷,可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索償,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40歲以下僱員可獲96個月的收入補償。然而,有舞台藝術從業代表表示,演唱會舞蹈員多以自僱形式獲聘,不受條例保障,即使遭遇意外,亦難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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