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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豁免「電腦罪」需設發牌制 莫乃光憂網安公司寧棄港

【明報專訊】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訂立5項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部分罪倘危及性命可囚終身。立法會前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前日在網上雜誌The Diplomat撰文,關注有關建議或為業界帶來更高風險及不確定性,並質疑網絡安全業界需獲豁免或要設發牌制度的建議。莫相信,網絡安全公司為免麻煩,將選擇放棄香港的生意。而法改會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成員陳政龍在有線新聞節目受訪時強調,委員會在是否設發牌制度無既定立場,目的是防止有人濫用豁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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