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多區有人悼念墮樓傷重不治的科大生周梓樂,活動演變警民衝突。25歲電腦公司助理涉在黃大仙中心北館附近腳踢警員,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拒捕罪成。裁判官崔美霞稱,審訊後定罪不適宜判社會服務令,拒應辯方要求索取相關報告,只索取背景報告,下令被告還押至8月4日判刑。 相關字詞﹕九龍城裁判法院 黃大仙 拒捕 悼念活動 周梓樂墮樓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