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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已半年 吃虧租戶不敢言 水署:濫收水費八成拒作證 團體斥蒐證責任卸租戶

【明報專訊】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實施半年,原意保障租戶不受濫收水電費及租住權4年,惟不少租戶遇上違例情况選擇啞忍。其中去年5月已透過修例打擊濫收水費的水務署,八成個案因證據不足或舉報人最終拒絕作證而未能提出檢控。水務署稱,租戶或怕影響租約拒絕作證,令蒐證及檢控有難度。過去一年約50宗舉報中,僅一宗定罪,一宗進入司法程序。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批評檢控數字偏低,認為部門將蒐證責任轉移租戶,促簡化舉證程序及檢討法例。有業主組織則批評,條例傾向保護租戶,忽略業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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