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名民主派人士,早前承認煽惑和參與前年受禁的七一遊行,判囚半年至1年,東區前區議員陳榮泰則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受審,昨在區域法院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稱,被告以區議員身分呼籲,內容涉遊行細節「推波助瀾」,須判處即時監禁。 相關字詞﹕陳榮泰 區域法院 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民陣七一遊行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