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掟磚案 陪審裁誤殺罪脫暴動罪成 前者一致裁決 後者大比數裁兩人罪成

【明報專訊】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上水北區大會堂外爆發衝突,七旬清潔工遭磚頭擲斃,警方事後起訴兩名未成年少年。事隔逾兩年,已成年的兩名被告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逾7小時後,裁定兩人誤殺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名不成立,暴動罪則以大比數裁定罪成(見表)。法官杜麗冰押後至下周五(22日)判刑,兩人繼續還押。控方在審訊中承認兩名被告沒有出手掟磚擊斃死者,但基於「伙同犯罪」原則,指兩人伙同黑衣人犯案。今次裁決意味陪審團不接納在伙同犯罪原則下,兩人須承擔誤殺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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