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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新聞自由空間無限 記協:有否顧忌有目共睹

【明報專訊】候任特首李家超在《大公報》120周年慶祝活動致辭時稱,本港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並符合《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關規定,強調「只要不違反法律,新聞自由空間無限」,而且「標準與世界先進地區一致」,包括西方國家。李又指出,《大公報》歷經抗日戰爭、新中國成立、改革開放、香港回歸及中國於21世紀騰飛的歷史時刻,所以「翻開《大公報》,看到了中國的近代史、現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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