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劃線前炒人「得不償失」 鄧家彪籲向僱主解說

【明報專訊】取消強積金對冲方案不設追溯期,轉制日前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簡稱兩金)仍可用僱主供款對冲,過往有商界指法例生效前恐引發解僱潮,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昨指出,如僱主按法例解僱及補償員工,法例無法禁止,但他強調僱主在法例生效前解僱員工,「唔會着數咗,只會得不償失」,可能增加日後兩金開支,政府有責任不斷向僱主解釋,避免僱主錯誤理解。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