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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多偉囚3月 官斥警總外「挑戰執法機構」 另裁控方須向辯方披露部分文件

【明報專訊】支聯會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常委共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陳多偉早前認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不認罪者將於7月開審。對於雙方爭議披露指證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資料,法庭裁定控方須向辯方披露部分文件,但因公開全部文件會嚴重影響公眾利益即國家安全,下令控方須隱去部分資料,庭上未有讀出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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