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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生認罪沒減刑 法律學者:據國安法33條或可輕判

【明報專訊】理大男學生呂世瑜(現年25歲)承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上周五(4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由於國安法條文列明「最低刑罰」,法官接納控方觀點後更改刑期,令外界關注國安法刑期下限的約束力。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昨日回覆本報表示,案中控方邀請法官留意法律原則問題,做法完全正確,不過被告自願向警方解鎖手機,根據國安法第33條或可獲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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