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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署丟家當 街友勝訴獲賠百元 官指署方未合理託管 拒納自願放棄說法

【明報專訊】2019年冬至前夕,康文署聯同防暴警察「反罪惡」,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丟棄無家者的家當,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事後陪同9名無家者向政府索償2000至13,290元不等,案件早前審結,審裁官昨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裁決稱,康文署在處理無家者物品時未有履行非自願託管者責任,裁定申索方勝訴,下令署方向各人象徵式賠償100元,不作任何訟費命令。本案為首次有無家者索償案踏入審訊程序並獲判勝訴,一直協助他們的社協幹事吳衛東形容是「遲來的公義」(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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