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首批參與治療本港新冠病人的75名內地醫護昨抵港,本周再有300人赴港。昨被多次問到倘內地醫護涉醫療事故時責任誰屬及如何追究,醫管局在兩場記者會均沒正面回應,屢強調本港與內地醫護用「協同模式」運作,但無解釋何謂協同,至晚上回應本報查詢才指出,已委任內地援港醫療隊為「名譽僱員」,執行醫療程序時身分「等同醫管局的醫護人員」,醫管局會為團隊遇到的治療問題負上最終責任。 相關字詞﹕內地醫護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