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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界:禁追欠租變相業主獨力承擔

【明報專訊】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將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租戶「追租」或者中止租約,有效期最長6個月,以及住宅物業實施累進制差餉。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回應查詢時表示,新冠疫情下業主和租客均面對經營困難,但實施禁追租變相業主獨自承擔責任,然而個別業主已將物業抵押,即無租收之餘,還要還款給銀行,一旦租客提早結業離場,或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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