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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校導師被要求簽「遵國安聲明」 禁宣示政治立場 社總:風險管理提升到很高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實施逾年,學校除須推展國安教育,亦須確保教師和非教學人員守法。有社工及課外活動導師分別向本報透露,新學年後不少中小學提出新要求,要他們到校舉辦活動或講座前先簽署聲明,表明會遵守《港區國安法》、不可在校內進行政治活動或發表宣示政治立場的言論等。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相信此屬學校「自保行為」,風險管理級別提升到很高,反映國安法下人人自危;有津貼中學校長承認做法是為保障學校,指若家長或學生投訴,沒理由要學校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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