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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美國隊長不自辯不傳證人 控煽動分裂10‧25裁決

【明報專訊】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圖),涉去年在20個場合作出高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和「港獨」口號等行為,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前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昨稱被告不出庭作供及不傳召任何證人。案件押後至10月5日結案陳辭,10月25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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