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昨日在西九龍判法院第4次申請保釋被拒。在上次聆訊身穿印上「為自由 同命運 共抗爭」支聯會黑衣的鄒幸彤,昨日改穿白色米奇老鼠上衣應訊,其facebook專頁指懲教人員基於保安原因「不准我穿自己的衣服上庭」。懲教署回應稱基於保安理由,會安排在囚者穿合適衣服出庭。 相關字詞﹕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鄒幸彤 支聯會解散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