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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指短租申請縱容霸地 地署4年批260宗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2016年主動調查違規者在被揭霸佔官地後,可向地政總署申請租用的情况,同年發表報告批評違規者申請短期租用時,既毋須為過往行為付出代價,分區地政處在審批期間亦會暫緩執管,形容違規者「賺得等待申請結果頗長的時間繼續非法佔用土地」,變相鼓勵透過申請繼續違規;又指地政處審批需時偏長,有損政府庫房收入。地政總署其後公布收緊安排,包括短時間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須先收罰款才進一步處理申請。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詢部門就規範化申請收取的罰款數目,署方回覆稱沒有備存;至於批出的短期租約個案,過去4年共260宗,但每年個案則由2017年的145宗減至去年的2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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