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11月13日晚,逾百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的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與警方對峙。3名案發時17至19歲的青年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參與暴動,還押至9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及教導所報告。法官強調控罪嚴重,未必跟從報告建議判刑。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暴動罪 旺角警署 大三罷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