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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拒交資料 考慮提覆核 鄒幸彤:不幫警國安散播恐懼 保安局促懸崖勒馬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早前去信支聯會7名常委,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引《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5,要求常委提交多項資料。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昨日表明,常委不會遞交資料,強烈否認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批評警方指控無理,正考慮提出司法覆核。警方回應稱「必定依法跟進」。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支聯會原則上有權提司法覆核,但今次焦點落在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如政府提出檢控支聯會人物不提交資料,法庭較適合在刑事檢控程序中處理「外國代理人」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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