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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 「板間房」擬涵蓋一房出租單位

【明報專訊】立法會正審議劏房租務管制的條例草案,劏房定義涵蓋範圍引起議員關注。據政府向草案委員會提交的最新文件顯示,屋內有一間房出租的單位會歸類為「板間房」;當局並指按早前調查,包括這些單位在內的板間房約有3400個,被界定為其中一種「不適切居所」,須納入劏房租務管制條例規管。運房局向議員重申,分間單位須涵蓋「一個屋宇單位內的一屋多戶」,否則難以達到把更多分間單位納入擬議租管範圍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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