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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煽動分裂 港「情節嚴重」門檻較內地低 戴大為指判刑過重:爭辯言論自由空間變微

【明報專訊】唐英傑共判囚9年,港大法律系前教授戴大為(Michael C. Davis)認為判刑過重,憂慮判決令巿民日後要避免展示或持有任何反政府標語,而且判決就「煽動」的定義可套用到其他案件,象徵日後國安法案件,可爭論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的空間甚微。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法庭開宗明義說明挑戰國家領土完整屬嚴重罪行,反映日後同類案件不會輕判,但若是示威期間情緒高漲叫口號,未必可與唐英傑案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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