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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防賄例「走數」 林鄭:未來亦不應做 批修例弱化特首憲制地位 查錫我斥釀漏洞「超然法律外」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於2017年競選時承諾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擴大至特首,但她昨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明確表示不會修例,「這個項目一定『走數』」,亦不希望未來的特首修例,避免弱化特首在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民主派批評林太極不負責任,埋下貪腐的種子;建制派則稱特首須向中央負責,並非有「免死金牌」。廉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批評,拒絕修例構成法律漏洞,讓特首超然於法律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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