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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一年 八成被告不准保釋 年前保證不以言入罪 26人因言被捕

【明報專訊】中央去年今日訂立《港區國安法》,中港官員一年前說過不會「以言入罪」,會保障「無罪推定」原則,並只針對「極少數人」。本報統計分析,一年至今至少有117人涉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捕,至少26人涉國安法被捕原因是涉言論或文字,例如叫口號或展示標語;被控國安法罪名的佔56人及3間公司,八成人不准保釋。還押44人中,逾九成還押逾百日等待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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